电商代运营合同
编号: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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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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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已取得 品牌商标持有人 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授权,有权在网络上营销或经 公司书面同意转授权他人在网络上营销 品牌产品;
2、乙方作为专业从事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运营商.其拥有开设并运营面向最终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网上商城的经验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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